证监会松绑基金被动超限持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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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08:18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侠) 针对“因股改导致的基金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现象,证监会基金处近日向基金公司和基金托管行发送了函件称,对于因股改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并非主动买入的基金公司,可单向卖出股票,由此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基金。基金因股改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但此后主动买入股票,且6个月内又卖出的,应适用《证券法》的规定,取得的相关收入归上市公司所有。
海富通基金公司的一位基金经理表示,由于股改,部分基金公司被动持股比例超过5%,证监会函件相当于给这些基金公司的收益提供了合理性的解释。只要不是主动买入,持股比例超限可不受有关规定约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