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新规出台 大额存单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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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7:4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投资于现金、通知存款、1年以内(含1年)的存款,其中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相对于此前的相应规定,即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现金、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新规定在拓宽投资范围的同时,回避了实践中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大额存单时的一些不规范行为。 《通知》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应当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总体合作协议,并将资金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应当与存款银行签订具体存款协议,为防范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定期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提前支取条款。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基金管理人应加强对存款银行的评估与研究,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的业务流程、岗位职责、风险控制措施和监察稽核制度,切实防范有关风险。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