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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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于2005年1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基金募集工作已于11月4日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确认本次发行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为人民币672157384.23元,其中净销售额为人民币669540171.18元。
依照《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63814.51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5年11月9日全额划入该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该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669603985.69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4662户。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 作者:流火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