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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长管理规定提速 独立监管宝剑有望出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 16:37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郭晓婧 广州报道

  兴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郑苏芬笑了。

  此时她正和记者聊到证监会有关督察长的规定:“督察长有责任向证监会报告基金公司的重大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我还没听说有人真的去报告过。”

  但是现在事情开始悄悄发生了变化。

  9月2日,深圳地区督察长联席会议召开,这是继上海地区基金公司成立督察长联席会议以后出现的第二个督察长行业自律组织,被视为督察长的业务交流平台。

  兴业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杜建新透露,证监会向基金公司下发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向督察长征求意见的阶段,目前正在向各公司的董事会和总经理征求意见。《管理办法》被业界视为证监会为督察长打造的尚方宝剑。

  记者随后向证监会有关知情人士求证,据称,《管理规定》确实还处于讨论和征求意见的阶段,下半年能否出台尚不明确。

  深沪成立督察长联会

  就在三个月以前,上海的基金公司也成立了这样的组织。

  而深圳和上海地区选择在这个时间段成立联会,并不是个巧合。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向各基金公司下发了《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公司业务部门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不整改的,督察长应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并提出处理建议;公司总经理拒绝整改的,督察长可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证监会依法对督察长进行监管”,“公司不得无故解除督察长职务,不得限制督察长开展工作”。该草案在字里行间透出了提升督察长的地位之意。

  监管机构和法规政策的重视使督察长的重要性得到了加强。因此,上海和深圳相继建立督察长联会。

  一位参会的督察长向记者表示: “其实早在2002年,我们就提议要建立这样的组织,但一直未能如愿。”如今她的心愿终于得以了却。

  尴尬的困境

  “督察长难当!”每位接受采访的督察长在这一点上是英雄所见略同。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讲了一个小插曲。有一次,决策委员会忘记通知督察长参加会议。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除督察长应回避的情况以外,公司相关部门应尽到通知的义务。

  “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督察长不是委员会的成员,所以往往没有通知督察长参会的意识。当然,督察长接到其他部门的通知但不参会,这种情况也有。其实无论是各部门还是督察长,对如何履行督察长的职责都不够清楚。”这位知情人士一针见血地道出了问题的所在。

  督察长在现实中承担着何种职责?有媒体称在有的基金公司,督察长与新闻发言人同为一人。一位基金公司的市场部人员对这种说法予以否定,但他也同时承认,平时的确与督察长之间接触不多,督察长的工作在于“对外”。“公司对外公开发表文章,对外提拱资料需经督察长签名,宣传策划和信息披露也由他们负责。”

  但证监会对督察长的期望显然不止于此。随着基金法规的完善,证监会旨在督察长成为独立的监管者的这一思路已经明晰。

  杜建新对“独立性”的说法有自己的理解。“独立?如果说督察长是来源于证监会的话,那么督察长还可能会独立。但是督察长是董事会委派的,拿的是基金公司发的薪水和福利。这怎么能独立呢?督察长总不能独立于这个薪酬体系之外吧。”

  “实际上督察长都是来源于基金公司的内部聘任,这种独立性根本无法保障。”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解困督察长

  “督察长不可能独立于基金公司,但他要按证监会的各个管理办法的规定来尽监管职责,否则证监会就要追究他的责任。”杜建新认为证监会对督察长的监管是督察长发挥监管职能的关键。

  目前,证监会正试图直接插手基金的人事管理。今年6月,各基金公司已经收到来自证监会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已经于2004年施行。

  但证监会介入并不能完全解决督察长所面临的困惑。正如许多业内人士所认为的,督察长制度本身就是公司治理、公司设置方面的问题,需要“自身力量来推动”。

  郑苏芬则说得更为形象,“督察长要作为董事会与经营层之间的桥梁”。

  一位参加深圳督察长联会的督察长首先提到了基金公司需要提供宽松的环境。督察长必须敢于说话,这就需要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对督察长的监管工作给予支持,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但事实上有些公司的环境并不宽松。

  某位在督察长这一岗位上任职多年的“老”督察长对这一点颇有心得:“要监管其他部门,首先是要有和他们对话的能力,所以督察长的专业能力很重要,要对基金业务的各个环节非常熟悉。督察长如果没有对话能力,就必然与业务部门存在沟通障碍。”另外,督察长还进一步提到,懂财务、懂法律等专业知识还不够,这只是基本要求,督察长至少还要在公司别的管理位置上呆够三五年。因为督察长承担着与各部门协调责任,需要很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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