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动态 > 开放式基金进场交易 > 正文
 

发布通过上证所办理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5: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各会员单位、各结算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基金新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