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场内买卖操作指引问世 规范基金通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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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0:57 东方早报 | |||||||||
记者昨日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制定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以此规范即将问世的“上证基金通”上市交易情况。 该《操作指引》共分6章,除了第一章总则外,还对基金简称、代码和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的认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基金权益分派等分别进行了规
《操作指引》是为即将启航的“上证基金通”做规范。该产品一旦开通,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系统认购、申赎开放式基金。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的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成为首只通过“上证基金通”在上证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 根据《操作指引》规定,“上证基金通”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公司确定并公告。在最低认购金额基础上,累加认购申报金额为100元或其整数倍,但单笔申报最高不得超过9999.99万元。此外,投资者还可将基金份额在上证所场内不同会员营业部之间进行转指定,也可在上证所场内系统和场外系统之间进行跨市场转托管。 作者:早报记者 汤涵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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