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细则 开放式基金可场内申购赎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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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9:10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屠海燕 杜蘅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同时发布。 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向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的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出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是基金市场的一项重要业务创新。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推出,充分利用交易系统网络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基金投资渠道;为基金管理公司增加基金持续销售渠道,降低销售成本;为证券公司增加新的经纪业务。同时,此举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功能,使投资者可直接通过交易系统参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和交易,省去办理跨系统转托管等手续,提高市场运作效率。据悉,已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的南方积配等6只LOF将于近期率先开放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上证所交易及挂牌的金融品种增加,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渠道扩大,将进一步活跃证券市场,使证券市场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上证所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渠道便利,提高会员单位基金销售的专业服务水平,最终使投资者获益。 相关专题:开放式基金进场交易 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小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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