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合资基金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达49%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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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7:0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公司、中融基金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的外方持股比例均达到49% 根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有关规定,在2005年,外资在合资基金中的持股比例可达到49%,2006年时可提高至51%
目前已有三家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股东持股比例达到政策允许的49%上限。 近期,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公司变更股东出资比例事项日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公司受让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有的16%的出资,使得其出资比例增至49%。在此之前,中融基金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的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 根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有关规定,在2005年,外资在合资基金中的持股比例可达到49%,2006年时可提高至51%。今年4月,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在宣布获准成立之时,瑞银集团一步到位持有49%的股权,从而成为首家外资持股比例达49%的基金公司。今年6月初,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消息表明,国内首家中美合资基金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长城证券和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均从33%增加到49%。 记者了解到,还有其他部分合资基金的股权变更正在落实操作过程中。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高层人士即对记者表示,外资股东比利时富通基金已经确定提高在该公司的股权比例。 业内人士一般认为,另有很大一部分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不会跟风摸顶49%的股权上限,他们更希望在数月之后直接获得51%股权以获得绝对控股地位。 外资方增持在合资基金中股权,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信心,其自身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方面也表现积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外资方景顺资产管理公司,在今年已获准增加5000万美元的QFII投资额度,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则在近日表示已经申请扩大QFII投资额度。 ◎ 新闻回放 国投瑞银外资持股首达49% 4月13日,瑞银集团(UBS)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上海联合宣布,双方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商务部的批准,新公司成立后将更名为国投瑞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下称“国投瑞银”),瑞银集团在其中持股49%,国投瑞银也成为首个外资持股达到49%的基金公司。 根据中国入世协议,入世三年后将外资入股基金公司比例限制由33%放宽至49%,该限制在去年12月11日正式放宽。之前成立的合资基金公司外资持股都限制在33%以下。 上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是瑞银通过购买在深圳注册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实现的。国投瑞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瑞银集团持股49%,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旗下的国投弘泰信托投资公司持有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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