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动态 > 新基金业 > 正文
 

基金产品创新受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7:54 扬子晚报

  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审核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特别规定,基金产品设计有较大创新的,证监会优先安排基金专家评审会评审和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基金产品有重大创新的,基金募集申请获证监会核准后,其他基金公司在证监会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复制、模仿。李巧宁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基金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