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联席会议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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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08:13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王姣姣 2005年6月3日,上海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大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上海举行,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和上海证监局有关人员、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以及23家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出席了会议。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经过筹备组几个月的筹划和准备,在筹备期间,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得到了多数基金管理公司的赞同和大力拥护。 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发起和具体承办联席会议的兴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郑苏芬为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致辞祝贺。监管部门有关领导对督察长工作十分重视,在会上对督察长的素质和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认为督察长应定位明确,发挥更大的作用。与会人员对《联席会议制度》达成共识,并就《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草案)及督察长的工作定位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联席会议将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共同研讨和解决基金管理公司在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业务领域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交流活动,促进上海地区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实现与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推动上海地区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由注册地或公司总部设在上海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组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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