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比例达49%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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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7:1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简文 发自深圳 中国证监会网站日前公告称,经审核,同意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后,景顺长城基金公司的外资股东——美国景顺集团的出资比例由33%升至49%,和中方股东长城证券并列成为第一大股东,并达到目前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
“虽然证监会已经批准,但其他手续仍在办理中。”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位高层人士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还指出,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价格是一致的。 近几个月来,海外多家著名的投资银行都增加了对中国金融机构的投资。其中,中融基金公司的股东出资转让得到证监会的批复,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公司51%的股权,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49%的股份。此后,公司将更名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2005年合资基金的“增资扩股”热潮,“并不是突然出现的热潮,而是政策允许了。”招商基金常务副总经理战龙认为,自去年11月起,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满3年。根据承诺,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加入满3年后,外资持股比例可达49%。 他还指出,证券市场目前虽然不景气,但中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和上升通道中。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是看好中国市场前景,是为了分享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利润而来,做的是一项长期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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