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号基金开始起航 工行获准设立投资基金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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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07: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获悉,银监会已于28日批准工行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工行因此成为三家试点银行中首家获准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 工行有关人士说,目前,工商银行的基金公司筹备组将立即向证监会上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材料,并对照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积极稳妥地进行开业的准备工作。
◎ 新闻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日前表示,工行、建行和交行等三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只基金有望在年内发行。 对于由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的范围问题,沈炳熙表示,从商业银行分流出去的储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不仅可以用于购买次级债、企业债和股票等证券品种,在条件成熟时还可以购买资产支持证券。 去年10月份,国务院正式明确批示允许商业银行就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试点。根据国务院的批示精神,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央行、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起草并于2005年2月发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从申请审批程序,跨市场风险防范,以及监管协调等三个方面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严格的规范。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确定工行、建行和交行作为首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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