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银行获准首批设基金公司 杜绝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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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7:42 京华时报 | ||||||||
(记者陈琰)商业银行设基金管理公司一事出现实质性进展。昨天,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已共同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 首批三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监管部门将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央行表示,银行设基金管理公司意味着国内银行的经营模式正在由传统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在设立自己的基金公司后,银行将可通过销售自己开发的基金产品获得利润分红和相关的业务收入,这一收益远远高于单纯的基金托管和销售收入。 工行昨天介绍,去年工行就开始对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事进行研究,目前该行正在进行申报准备工作。工行酝酿中的基金管理公司将由中国工商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这一发起方式符合当初银监会要求的“国内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有外资参与”的要求,有利于提高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来自交行的消息则表明,交行将联合汇丰银行、太平洋保险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根据此前银监会的表态,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不能在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直接融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由现有银行工作人员担任,借此杜绝关联交易。银监会将与证监会联合对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