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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新规4月1日起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11:0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信息披露格式等进行规范。新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货币市场基金不得与其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除巨额赎回情况下,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20%;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比例应控制在资产净值的
20%以内,禁止投资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通知》还规定,申购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权益,赎回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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