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险保障基金存管行敲定工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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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 09:30 北京青年报 | ||||||||
王妮娜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专电 保监会日前宣布,工行成为全国保险保障基金的存管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对保险保障基金进行存放。 保险保障基金由国内保险公司按规定比例缴纳;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其有效
根据保监会去年12月颁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保障基金不得运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 工行方面称,作为保险保障基金的存放行,工行将从这笔业务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同时它还为工行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