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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踌躇托管行关联问题 光大保德信二发悬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08:1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谢飞 深圳报道

  在商业银行开始直接进入基金业的时刻,托管行与基金公司的关联问题近日被证监会高度关注。

  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目前对与托管行有间接关联关系的基金公司的托管与销
售问题提出疑义,让部分基金公司的新基金发行措手不及。

  光大保德信“二发”悬念

  目前准备发行第二只基金的光大保德信基金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据悉,光大保德信现在正准备发行一只货币市场基金,初步计划是在光大银行托管和销售。

  但现在,证监会对于托管行与基金公司关联问题提出了疑义。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保德信)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德信投资管理)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两家股东分别持有67%和33%的股份。

  光大保德信的第一只基金产品——光大量化核心基金于2004年7月发行,当时托管行选择的就是光大银行。

  由于光大集团同时控股光大银行,因此,光大保德信和光大银行有共同的控股股东,因此,毫无疑问,两者之间存在间接的关联关系。

  但光大银行和光大保德信的这种关联关系目前并没有明确规章予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只是规定: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显然,目前光大银行与保德信不互相持有股份,只是有共同的最终大股东,还算不上直接违规,但似乎也有擦边之嫌疑。

  据悉,光大保德信正在与监管层协商,根据协商结果决定是否更换第二只基金的托管行。

  这对光大保德信来说,的确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因为如果重新寻找托管行要与其他银行谈判,由于年后新基金发行拥挤,档期安排会是一个问题。

  间接关联的难题

  和光大保德信一样,中信基金招商基金、中银国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

  中信基金和中信银行存在共同最终大股东的关联关系,招商基金和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中银国际和中国银行,加上光大保德信,这4家基金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实际上,除了中银国际之外,其它三家都是国内目前三大金融控股集团内的基金公司。

  实际上,目前我国基金公司中,有银行背景的基金公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外资银行背景的,比如法国BNP集团参股的申万巴黎,法国兴业银行参股的华宝兴业一级荷兰银行和荷兰ING(行情 论坛)国际集团参股的招商基金等。由于他们是外资银行,不产生托管问题。

  但光大保德信等4家基金就面临一个现实的问题了。

  并且,一个问题是,目前光大保德信的第一只基金核心量化托管在光大银行。

  中银国际去年11月发行首只基金中银中国的时候,据悉最初也希望选中行为托管行,但最后出来的结果是工行。

  招商基前期发行的招商安泰系列以及招商货币基金也都是托管在招商银行,去年发行的招商先锋基金的托管行更改为中国银行。

  中信基金去年发行的第一只基金中信经典配置是由招商银行托管。

  这样初步统计,大概有三只基金存在历史问题。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托管行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问题是这样规定的:“商业银行不得担任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的托管人。”

  像光大保德信这样4家不是银行所直接设立的基金公司,是否也适用于该条规定,目前也存在一定分歧。

  有人士认为,这种关联关系是间接的,不属于《试点办法》规范的范围。但有的观点却认为,尽管不是直接的关联,但双方的血脉关系是很强的,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这样的关联关系获得银行的照顾是显而易见的。

  托管、销售分离

  随着《办法》的出台,银行直接设立公司试点已经开始,证监会对于此类的关联也开始关注,业内人士估计,此次光大保德信的第二只基金继续由光大银行托管可能会比较困难。

  招商银行去年发行的招商先锋以及中银国际去年年底发行的中银中国都采取了回避的做法,没有在关联银行托管。

  目前,我国的基金公司销售模式一般是由托管行负责销售,销售和托管是相互关联的,因为托管费作为一种收益是基金公司给银行带来的利益,而银行作为回报,承担基金公司的销售重任。

  在很大程度上,银行销售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金发行的成败。所以,这也是基金公司害怕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原因。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不得在关联银行托管的规定,主要是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但这个规定对银行系基金公司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虽然《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代理销售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只要“在代销基金时,不得在销售期安排、服务费率标准、参与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优于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得歧视其他代销基金,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因为不能直接托管,银行卖得越多,却是为其它行的托管费贡献越多,在资源紧缺的情况下,银行可能并不愿意为他人做嫁衣。

  也有人士表示,银行系基金可能今后采取应对的办法,比如互相托管和销售对方的银行系基金公司的基金,例如工行托管、销售建行系的基金,同时建行托管销售工行系的基金。

  如何打破托管与销售之间的关联关系是目前基金销售面临的一个问题。在美国市场上,主要的托管服务基本由道富、JP(行情 论坛)摩根、纽约银行等少数几家提供,从全球范围来看,少数几家大型托管银行占据了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业内人士认为,国内由于基金销售渠道狭窄,银行还占据销售的主力地位,托管与销售的彻底分离,还需要等待券商以及专业销售基金公司等其它销售渠道的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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