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商业银行后有保险公司 基金业扩张福祸双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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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4:0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汪涛 上海报道 《试点办法》出台 “工行已经成立了郭特华副总牵头的筹备小组,并从工行托管部完全独立出来,为即将推出的基金公司做准备。”2月22日,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在政策明朗之后,工商银行基金筹备小组已经进入紧张状态。 2月2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并施行。 自从2004年9月,央行召集四大商业银行负责人开会,鼓励设立基金公司之后,商业银行就开始了筹备工作。 工行是最为积极的银行之一。据悉,郭特华为工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工行筹备基金公司工作小组的办公地址和人员等已基本就绪。除了从工行基金托管部抽调一部分人员外,还将对外招聘部分专业人员。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市场早前的信息是节后将有定论,《试点办法》的出台使得这种说法进一步得到证实。 无论是四大行还是股份制银行对此均非常重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就纷纷成立专项工作组,并由行长亲自担纲挂帅,为了申请成功,各银行均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张元曾表示,在2005年内,最多会诞生3家银行版的基金管理公司,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也在1月份透露,中国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都有可能成为试点银行。 在《试点办法》出台后,一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三部委将综合考虑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状况以及作为试点行的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试点银行,采取多种模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具体审批工作将很快进入程序。 四大行均已向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工行的方案是由工商国际和华融资产共同组建“工银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后者占67%的股份,工商国际仅占33%的股份。 据悉,交行、招行和浦发行等股份制银行也已递交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并已成立了相关部门具体运作此事。 2004年11月中下旬,以基金业务部为主,交行也基本完成了基金公司可行性报告,注册资本金将为2亿元,股东还包括汇丰银行和太平洋保险。 《试点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到了开花结果的时候。 三部委的角色 毫无疑问,《试点办法》解脱了商业银行,却将现有的基金公司推至恐慌之中。 《试点办法》规定,在试点初期,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他类型的基金。 “基金公司将面临强大的挑战,一度以为‘银行号’只是发起设立货币市场基金,现在放开到其他基金,银行与基金的全面竞争不可避免。”一家基金公司的人士表示。 经济学家曹凤岐认为,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政策放开,实际上是商业银行设立了自己的资金管理公司,打破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 对此,商业银行非常坦然。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从本质上讲,与券商发起设立基金公司没有什么不同,市场对此过分担心,商业银行只是行使股东的职能,操作将完全由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完成。”某商业银行基金托管处处长表示。 近几年来,基金业在证监会的扶持下迅速地成长,由于券商的巨亏和资本市场低迷,基金甚至成为证券市场唯一的亮点。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改变了分业经营的现实,对此,《管理办法》对敏感的监管职能作出了划分。 从试点办法不难看出,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之下,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履行各自职能。 以申请审批程序为例,申请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事先必须经银监会审查资格,并由银监会出具商业银行可以对外投资的监管意见。 在银监会出具监管意见之后,商业银行再行向证监会报送申请有关材料。 同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募集的基金种类,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的审批上,证监会拥有一定的主动权。 在试点期间,《试点办法》要求材料同时抄报中国人民银行,但央行很少参与到具体的业务监管之中,商业银行人士分析认为,具体的业务监管以银监会和证监会为主。 在关键的风险监管上,三部委则各司其职。 银监会制定相关风险监管指标计算标准,并实施并表监管;证监会依法对其募集和管理的基金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备案和监管。 针对银行号基金的监管,三部委将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制度。据悉,银监会和证监会还将共同制定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的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保险联手银行? 既然商业银行能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那么同为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也能够,曹凤岐2004年9月在“中国平安(行情 论坛)金融论坛”上曾捅开了另一层窗户纸。当时,央行刚刚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亮出绿灯。 此后,保监会资金运用部副主任曾于瑾承认,保险业也在探索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事宜。 各方的表态再次在基金业内掀起波澜,作为基金公司目前最大的客户,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的影响绝不亚于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购买基金要向基金公司交纳管理费,现在的费率是1.5%,保险公司自己设立基金就不必交这笔费用了。 保险公司一直觊觎基金公司,2001年,中保人寿传出发起设立定向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消息后,平安保险投资也曾透露向监管部门递交了设立开放式基金的申请。 时任证监会主席的周小川也表态支持,只是无果而终。 统计显示,中国保险业总资产为9122.84亿元,保险资金可投资余额8739亿元,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占整个证券市场基金份额的26.3%。 实力强大的保险公司急于希望可以甩开基金公司,改变必须依靠基金才能入市的局面。 中国保监会2005年2月15日、2月17日联合银监会连续下发的四个文件,已经扫清了有关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最后障碍。 保险资金获批直接投资股市以来,保险公司内部即出现了基金赎回风潮。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基金的总规模为575亿元,较2004年11月底下降123亿元,降幅达到17.65%,创下5年来的最大降幅。 这也是保险资金自2004年10月以来连续第3个月对基金进行减持,此前,作为证券投资基金大客户的保险公司对基金的投资比重一直呈逐年上升趋势。 保险公司获准直接进入股市,导致保险公司重新调整其股票、基金的资产分布,适当降低基金投资。 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的形式,曾于瑾表示可以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设,也可以探索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共同发起设立。 作为保险资金入市的重要通道,继中国人保、中国人寿(行情 论坛)两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后,再加上正在申请的公司,有望出现8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按照监管部门的设想,依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平台或者干脆与商业银行联手。 市场传出的消息,平安保险集团控股的平安证券正在筹备发起设立基金公司的消息,由于汉唐崩盘而陷入停滞的汉唐澳银基金,希望通过债转股方式,引进主要债权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作为控制人。 “既然商业银行可以这样做,保险公司应该也可以这样做,在内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前提下下设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人士认为,商业银行的成功让保险公司看到了希望。 分业、混业之乱 无论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如何跃跃欲试,在分业、混业的形势之下,基金业正在或即将经历一场混乱。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经成立的38家基金公司一共管理着161只基金,基金行业的资产管理总规模已经达到了3300多亿份。 但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挤压之下,现有基金公司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劣。 首先是话语权的缺失。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是基金业发展的两根拐杖。商业银行握有基金托管和代销业务,由于基金数量众多,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行一直占据重要的话语权,基金公司一直在看银行的脸色吃饭。 保险公司同样是基金公司的座上宾,作为最大的投资者,保险公司甚至对基金投资,购买股票进行干预,基金公司早有成见。 一旦可以设立自己的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新增的资金以及原有资金,极可能被收回到自己的基金公司。 在丢掉这两根拐杖之后,现有的基金公司能否正常行走是个疑问。 虽然基金公司逐渐在建立自身销售渠道等方面投入大量精力,但一基金经理仍然表示了忧虑:“目前,金融业绝大部分的资源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商业银行成立基金公司,无论在销售渠道方面,还是在客户方面,都对现有基金公司拥有优势。” 虽然,《试点办法》要求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工作人员必须与商业银行脱离工资和劳动合同关系,基金资产不得用于购买其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商业银行不得担任其所管理的基金的托管人。 作出这些规定,可以看作是监管层尽量维护市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的意图,《试点办法》还要求,在代销基金时,不得在销售期安排、服务费率标准等方面,提供优于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得歧视其他代销基金,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是,这些规定无法解除基金公司的忧虑。 基金业的确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在这种发展背后,是政策的扶持和有效的扩张,比如鼓励产品创新,鼓励合资等等。 不过,基金公司已经看到行业过度扩张带来的恶果,基金发行困难,新基金公司举步维艰,行业发展甚至有步券商后尘的迹象。 “此时,监管层推出银行和保险公司希望设立基金公司,未必是个明智之举,有效的控制公司数量一直是行业的呼吁。”一位基金公司总经理表示。 同时,“银行号”基金公司启航的直接后果是,商业银行话语权会无限制膨胀,可能滋生商业银行的腐败。 “幸好,在审批权和产品报批方面,证监会握有一定的主动权,比如暂时审批货币市场基金等。希望监管部门能给基金公司留下生存空间。”该基金公司高层呼吁。 可是,在市场化运作中,监管部门绝无可能对“银行号”、“保险号”基金公司持续“关照”,基金业的未来也只有靠自己去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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