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首家基金销售公司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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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13:0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近日证监会已经核准了内地首家基金销售公司———上海众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的请求。该公司是由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玖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市场分析认为,基金营销公司是独立于基金公司和银行之外的专业销售机构,它将有助于缓解以往基金发行的“撞车”现象。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在批复下发之日起的6个月内,发起方应当完成上海众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选定办公场所、人员招聘等事宜,然后再向中国证监会申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经营许可证,随后就可开展基金代销业务。按照时间推算,内地首家基金销售公司将在今年6月前后正式营业。 证监会同时也强调,在开展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先期只允许采取咨询模式,投资人的认购、申购和赎回资金只能在基金公司和投资人的账户之间划转。直到上海众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具备相应技术设施时,再向证监会申请采用网点模式开展代销业务。(记者 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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