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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热门试点银行最后冲刺 基金担心不公平竞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3: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前日晚,中国银监会网站突然公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三大部委将共同选定试点银行,共同商定试点工作安排,至此,中国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踏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本报记者 孔华

三家大热试点银行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构想方案各有特色和难点
工商银行 以境外的子公司工银亚洲作为主要股东并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资成立基金公司,但由于工银亚洲和华融都与工商银行有密切关系,因此可能不太符合试点办法中鼓励多元化股权的规定
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 以收购现有招商基金公司各主要股东共超过25%的股权来实现并购,而这个方案的最大障碍可能是来自于拟被收购方的阻力
交通银行 偏向与汇丰、太平洋保险成立新的基金公司,这个方案最符合试点办法的要求,不过交行今年全面冲刺上市,是否有余力顾及其他方面仍然存疑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此前监管部门已会同各大银行进行了较充分的准备,相信试点银行名单最快可于上半年公布,由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可望于年内成立。

  办法比预期更大胆

  从去年末监管部门联同各大商业银行召开了将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吹风会”以来,金融界对于有关办法的出台一直保持高度关注。因此,尽管办法在前日晚上突然公布,但由于内容与此前流传坊间的版本大致相同,在业界并未引起震动。不过,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行长认为,公布的办法比传闻版本还是要更大胆一些。

  该人士表示,办法中指出,在试点初期,由银行作为主要股东设立的基金公司,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它类型的基金。而此前,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都以为,试点初期监管部门会限制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以募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风险较低的基金为主。

  “监管部门或许已经意识到,要把主要监管力量放在建筑混业经营‘防火墙’上,而不是这类基金公司募集和管理的产品上。”该人士表示,试点办法为更多资金进入股市创造了新的渠道。“而且我们估计,如果试点顺利,到明年应该有更多的银行获批设立基金公司。”

  热门试点银行最后冲刺

  试点办法出台后,关注焦点马上落在谁会是试点银行上。记者从银行业人士处获悉,银监会一位主要负责人近期视察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时曾表示,只要商业银行本身经营状况良好,设立基金公司的股权合理,银监会会对符合条件的银行大开绿灯。

  业界普遍认为,试点银行的大热候选集中在工行、交行和招商三家银行。据悉,这三家银行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构想方案各有特色和难点(见附表)。

  记者昨日与上述三大银行取得联系,交行相关人士表示,之前流传的交行、汇丰和太平洋保险联合设立的基金公司方案只不过是候选方案之一;而招商银行知情人士表示,现在唯一能告诉记者的是,该行将通过并购涉水基金业;而招商银行基金公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也异常谨慎:“现在这个时候,我们真的不方便说什么”。

  各方态度

  基金业:担心不公平竞争

  目前,通过银行销售的基金保守估计已占基金发行量一半以上。

  据悉,尽管试点办法中已明确规定,银行在代销基金时,不得在销售期安排、服务费率标准、参与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优于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得歧视其他代销基金,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基金业人士认为,有关销售期安排等都属商业秘密,基金公司很难要求银行完全公开,因此这些规定在现实中很难执行,可能会导致银行在销售中“偏帮”子基金公司,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

  储户:担心资料被“泄露”

  试点办法出台后,银行和基金公司的关系比以前更加密切,投资者在基金公司的信息资料是否会被“泄露”给银行?储户被银行掌握的家庭地址、资产负债、现金流情况会否被银行自己的基金公司获得?

  对此,试点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担任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的托管人。另外,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其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不过,监管当局应该就此出台更详细的细则,以增强保护客户隐私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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