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将迫使多数货币市场基金降低杠杆投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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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07:21 证券时报 | |||||||||
□兴业证券研发中心 王晓宇 新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将对两方面进行规范:其一是确定以总资产为权重计算投资组合剩余期限,其二是将原本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的40%回购,最大限下调到针对所有市场的20%杠杆上限。
在目前执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但该办法并没有规定加权平均期限的计算,是采用总资产还是净资产,在实际操作中,两种计算方法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基金公布的第四季度季报,只有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分别公布了以净资产和总资产两种统计口径为权重的结果,而其他基金并没有注明平均剩余期限以何种方法计算。根据统计,7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均剩余期限的平均天数为157.18天,期限较长的两只基金是华安现金富利和华夏现金增利,均超过了170天。一般认为,基本上将组合的平均期限放在160天即可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又可尽量实现收益最大化。 在控制杠杆方面,新规定确定针对所有市场的20%杠杆上限,可以有效降低货币市场基金在期限控制和放大操作方面的风险系数,这对在有关计算投资组合平均期限上的灵活性处理,是一种均衡性的协调。而根据四季度的数据,只有招商现金一家基金符合新的规定,其余6家基金都超出了20%的杠杆上限,其中南方现金增利和华安现金富利最高,均超过35%,在新的规定出台后均面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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