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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银行争相设基金公司 管理办法2月1日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1:19 每日经济新闻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暂定2月1日公告

  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可能在2月1日公告,七家已经递交设立基金公司申请的商业银行仍在等待中。

  据悉,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三方会签的《办法》已获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签发
,现在只剩下证监会一家。《办法》的公告日期暂定为2月1日。但知情人士透露,该日期仍存在不确定性,因为在风险防范等关键问题上,有关部门还在协商之中。

  记者了解到,《办法》主要包括申请审批程序、银行业务与基金业务之间隔离机制以及三个监管部门的协调分工等三部分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即如何建立隔离机制、进行风险防范的问题。

  《办法》出台将意味着第一家由商业银行直接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即将产生。一位权威人士认为,“这件事对于促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推动基金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已经有七家商业银行向监管部门提交了设立申请,它们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交通银行。由于此前国务院已批示“选择一到两家银行进行试点”,因此,这七家中究竟谁能“光荣胜出”,不但备受市场关注,在这几家竞争银行内部这一问题也颇为敏感。

  监管部门的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在符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们的想法是,选择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再加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位人士认为,这样的方式易于操作也比较公平,而且更能达到试点的目的。

  按照这样的思路,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从理论上来说,各有四分之一的机会;而招行、交行、浦发行则各有三分之一的希望。但是,知情人士提醒,国务院的批示是选择“一到两家试点”,因此完全有可能只选一家,“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各方协调、妥协,甚至博弈的结果。”

  业内专家认为,由于我国的金融改革正处在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单一银行体系向多元市场体系过渡的过程中。在这样一个市场化取向的进程中,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市场的可承受程度,三者如何统筹考虑,考验着监管层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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