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会签倒计时 基金试点黑马可能是交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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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13:3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穆凡 北京报道 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已进入倒计时。1月24日,银监会有关人士透露,由央行牵头,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已进入三部委会签的阶段。根据既定的安排,管理办法出台之后,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银行也将很快确定。
1月14日,在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两轮修改之后,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完成了最后一次讨论和修改,并将修改稿转交给人民银行。知情人士表示,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三部委将在本周会签此办法,并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同时向外公布。 该人士透露,监管层考虑最多的仍然是如何防范风险,也因此在有关股权设置、风险控制、产品种类等方面,监管层提出了很多要求,比如,银行在设立基金公司时应当有三方股东以分散股权。为银监会所鼓励的这三方股东包括商业银行、境外战略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机构投资者。有银监会人士透露,监管部门曾希望三者的持股比例基本为1:1:1,但在即将发布的管理办法中,没有提出特别的股权比例要求。 银监会另一人士则表示,不论怎么修改,监管部门都要求银行在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法人分业”的原则,在商业银行与其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并遵循几个风险防范的原则。譬如,银行不能向其投资的基金公司提供贷款;应防止商业银行与其所投资的基金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基金的投资不能过于集中等等。 虽然监管部门更倾向于试点基金公司在初期主要发起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中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但并不设置混合型基金进行股票投资的禁区,只相应地规定一定的上限。 对于设立基金公司,各家商业银行早已跃跃欲试,市场期待也是如火如荼。之前,市场不断有传闻称,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已经被批准为试点银行。但记者了解到,三家部委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先出台管理办法,后确定试点单位。实际上,就在市场传言纷纷扰扰之际,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甚至还没有见到银行的申请书。 最后时刻,绣球将抛向哪家? “监管部门最终将选定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试点单位。”一位权威人士表示。起初,监管部门确实曾考虑将工行招行定为试点,因此,这两家银行呼声颇高并不是没有依据。但现在,情况发生了些许变化。 这位人士解释,招行目前希望采取的模式是,收购其旗下的招商基金,在此基础上,引入境外投资者。然而,在现有基金公司的基础上起步,而非新设立一家基金公司,这不是监管部门所希望的、具有试验意味的模式。工行准备携手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工商东亚金融控股公司共同建立基金管理公司。但这一模式有两个地方被质疑,一是两个股权合作方均是工行的关联企业,二是监管部门并不希望资产管理公司涉足这一全新的基金公司领域。 一直默默无闻的交通银行,却因为其采取的模式与监管部门的期许有几多吻合而优势凸现。交行预设的基金公司恰好由三方组成,而另外两家合作伙伴——汇丰银行和太平洋保险集团,又恰恰契合了监管部门的设想。“交行的模式确实比较符合我们的希望。”有关监管人士说,“所以,现在可选择的(银行)就多了,但最后(确定为)试点的还是只有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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