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1月24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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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13:06 新浪财经 | ||||||||
方信 周末至今证券投资基金的四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继续进行,到今天为止,已经基本结束。 近日有两家基金宣布延长发行期:
1.东吴嘉禾基金募集时间延长一周 经证监会批准,原定1月19日结束认购的东吴嘉禾基金将延长募集期至1月25日。在此期间,投资者仍然可按照认购期的优惠费率进行认购。 2.广发小盘成长基金发售期延长至2005年1月25日 深交所对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网发售截止时间作出延长,由原定的2005年1月21日延长至2005年1月25日。在延长期间,该所继续上网发售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广发小盘”,基金代码为162703,挂牌价:1.00元。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此次基金上网发售。 基金公司信息方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增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17号文批准。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从2005年1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等城市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富通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间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2005年1月26日开始正式推出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富通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间基金转换的业务。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间转换业务。海富通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并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从海富通货币基金转换成海富通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标准详见该转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相关费率调整公告;从海富通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成海富通货币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标准详见该转出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相关的费率调整公告。海富通公司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转换费率,但应最迟在新的费率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于T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基金转换申请,海富通公司将在T+1日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交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或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海富通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基金公司股权和人事变动方面——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增加注册资本金 经公司董事会正式决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为人民币一亿一千万元(RMB110,00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40%,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40%,北京中关村科学城(资讯 行情 论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还公告调整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因工作需要,经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决定聘任党开宇女士担任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陈晶光先生不再担任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附:党开宇女士简历 党开宇女士,1978年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招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担任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最后是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摘要。 独家声明: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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