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拟引入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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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05:4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深圳消息 深交所昨天召开上市开放式基金发行工作暨主交易商制度座谈会。会议对上市开放式基金(LOFs)发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工作交流,研究讨论了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制度。来自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代表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深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启动以来,系统运行顺畅,业务运转平稳,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和投资者对此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市场反映热烈。深交所有计
为了不断完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制度,增强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流动性,降低运作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针对上市开放式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中的特殊性,深交所研究实施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制度。按照拟议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补充规定》,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前要指定一家或多家深交所会员担任主交易商,履行上市开放式基金持续报价义务及相关事项。与会者对主交易商制度予以了肯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深交所张育军总经理在会上表示将认真研究与会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市场参与各方要认真组织、继续做好首只上市开放式基金发行与销售工作,确保各项业务顺利进行;二是深交所高度重视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工作,目前已着手完善交易制度的相关准备,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平稳运作创造条件,市场各方要针对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运作,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不断总结创新经验;三是市场各方要从市场发展大局出发,大力降低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营运成本,深交所将对主交易商的交易成本予以降低;四是市场各方要坚定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信心,积极参与业务创新,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通过持续创新提升证券行业综合竞争力。 会上还对华泰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等五家证券公司的上市开放式基金发行工作提出表扬。会议由深交所陈鸿桥副总经理主持。(上海证券报记者 殷占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