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送股撞10%红线 基金持股超限被迫调减仓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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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6:45 证券时报 | |||||||||
股改送股冲撞10%红线 基金持股超限被迫调减仓位 □本报记者 杨磊 昨日,G湘电发布公告称,国泰基金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持有公司股票达到总股本的12.278%。国泰基金公司因此成为自股权分置改革以来首家基金公司持有G股超过总股本的10%上
上破10%限制 根据公告,股改前国泰基金公司持有湘电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1827万股,已经达到总股本的9.37%,该股前四大流通股分别为国泰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金鑫、基金金泰、国泰金马(资讯 净值 论坛)稳健回报基金和国泰金鹰(资讯 净值 论坛)增长基金。在实施每10股送3.1股对价后,国泰基金公司持有G湘电股票量达到2394.3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2.278%。 这样就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即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业内专家分析,国泰基金公司这次投资G湘电比例超限应该被豁免,国泰基金公司投资比例超限的原因是股改对价送股,这属于因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而致使的基金投资比例超标。 事实上,在股改的特殊情况下,基金公司投资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0%约束范围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由于股改对价比例达到30%左右,持有尚未股改公司股票超过7%的基金公司都面临着10%的约束隐患。 据天相对上市公司三季报的统计,一些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持有中小上市公司股票已接近10%的上限,有三只股票被基金公司持有比例超过7%,其中两家为尚未股改个股,大商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被某基金公司持有比例达到7.87%,银座股份被某基金公司持有比例达到7.17%。 业内人士分析,这只计算了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情况。如果加上非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有情况,更多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持有超过7%。 限十日内调仓到位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某基金分析师表示,这是股改后第一次出现基金公司要在硬性时间内调仓到位。此前,博时、国联安等多家基金公司旗下单只基金因股改送股而被迫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超过5%上限,但是并没有规定硬性的调仓到位期限。上周,国联安基金公司发出公告称,其持有两家上市公司比例已经调仓到位,从投资比例超限到调仓到位,一共花费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存在10个交易日的硬性限制,基金公司的调仓会面临比较大的压力。据测算,在12月22日,国泰基金公司持有G湘电股票量应少于1950万股,相当于至少要抛售444.30万股G湘电。 国泰基金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公司已经开始减持G湘电,在10个交易日内将会符合10%的法定投资比例限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