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企业年金计划的中国实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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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8:51 中国养老金网 | |||||||||
本文由中国养老金网杨老金、邹照洪授权新浪网独家发表 联合企业年金计划在国内的实践,与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试点、发展同步。迄今为止,其参与联合性计划的人数、积累规模等,在全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存量构成当中,都远远大于所有单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的总量规模。
我国最早建立企业年金(当时称企业补充保险)可以追溯到1986年,那时铁道、电力、邮电、水利和中建总公司5个行业和单位先后开始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到1993年,又有交通煤炭和银行等6个行业开始实行行业统筹;到2000年底,中国企业年金积累总量已达193亿元,参加人数为560万;到2003年底,企业年金积累总量已增至350亿元,近700万人参加了企业年金计划;据最新的统计,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已有2200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积累高达500多亿元。据目前最新的估计,从资产分布来看,行业积累几乎占积累总额的3/4即76.6%;从人数覆盖来分析,在全国700万参加者中,其中71.6%来自行业;从行业内部来看,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邮政、铁道等行业明显高于其它行业,其中,中央大型企业是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参与者,参加职工人数占总量的68%,远远高于全国的5%的平均水平,并且,基金数额占总量的69%。 上海、深圳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区域经济需求的支持下,分别成立了上海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和深圳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按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则,面向所在区域多个企业,积累和管理了一定规模的企业年金基金。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集团,也以集团为单位,进行了集团性企业补充养老计划的实践。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行业、区域、集团性联合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积累了一定规模。尤其是在实践中,不但支持了所在行业、区域、集团的劳动、人事、薪酬、福利制度的改革和企业的发展,而且积累了大量的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监督的经验和教训,为中国规范化发展企业年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实际上,我国现行企业年金法规和政策,大量借鉴、吸收、反映了国内这些联合型企业年金计划实践的经验而制订出来的。 独家声明: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中国养老金网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中国养老金网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报刊发表须取得中国养老金网杨老金、邹照洪的许可。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