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离岸基金豁免缴纳利得税 规模三年有望增一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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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0:3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李宇 报道 香港立法会日前正式通过豁免离岸基金缴纳利得税条例草案。摩根斯坦利董事总经理徐亦钊对此表示,此举将会为香港带来较大经济利益,并预期三年内,在港管理的离岸基金将增长一倍。
根据新法例,离岸基金无论是个人、合伙、信托基金受托人以及法人团体,只要基金并非在港“中央管理及控制”,以及没有在香港经营证券、期货等“指明交易”以外业务,即可豁免缴纳利得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表示,有关豁免建议对于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加强香港相对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摩根斯坦利董事总经理徐亦钊表示,新法案厘清税务问题之后,相信不少这类离岸基金会将加大香港办事处的功能,将交易投资部门设在香港;同时也会吸引原来在其他国家注册的离案基金转往香港注册,因为作为专注投资亚洲市场的基金,选址香港可以更加熟悉亚洲市场。 他还指出,环球投资者对高风险、高回报的新兴市场兴趣日浓,亚洲中尤以中国股票的高增长潜力最具吸引力。对于投资中国内地和香港、以及包括日本北亚市场的离岸基金而言,香港更是进行资产管理的不二之选。 而金融业是香港经济的主要支柱,直接的经济贡献占本地生产总值接近13%。2004年,香港基金管理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总值约为36200亿港元,其中海外投资者的资金约占63%,达22700亿港元。 根据摩根斯坦利估计,全球专注投资亚洲市场的离岸基金约有640只,管理资产总值达600亿美元,目前在香港管理的资金比例约有15%。如果三年内翻一番,在港管理的离岸基金规模将增加约90亿美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