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首度公开倡导外企发行A股及开展CDR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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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6:49 世华财讯 | |||||||||
央行公布的2005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明确表示要鼓励国外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优质企业在内地发行A股,并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中国存托凭证(CDR)业务。 据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6日报道,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05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明确表示要鼓励国外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优质企业在内地发行A股,并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中国存托凭证(CDR)业务。
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际金融市场分析小组于2006年5月完成。报告还称,要充分利用中国目前的盈余资金,积极拓宽境外参与者在国内的融资渠道,吸引国外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优质企业以多种形式来国内融资,进一步推动境外企业在国内发行A股及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中国存托凭证(CDR)业务。同时鼓励国内金融市场组织者与境外同行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逐步拓宽境外参与者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的渠道。 报告指出,要鼓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实现国际化经营,更好地发挥国内重要市场参与者在联结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方面的作用。积极稳妥推动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以自有外汇和购汇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研究和推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 报告表示,要鼓励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鼓励其同时在在国内国际市场进行交易活动,通过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活动提高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关联度,争取将部分大型中资金融机构培育成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联结者。 这也是对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2006年3月在香港举行的泛珠三角金融服务论坛上呼吁的回应。但任提出的A股与香港上市公司股价套利问题,报告并无提及。任志刚当时建议,由央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一些国内外的商业银行作为清算及换汇保证,确保跨境买卖的人民币及外币可以在一定额度下得到兑汇保证。 (吴耀明 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