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联邦法院推翻证券交易委员会一项有关基金管理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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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 00:00 世华财讯 | |||||||||
[世华财讯]美国一联邦法院推翻证券交易委员会一项有关基金管理的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具有任意性。 综合外电6月23日报道,一联邦法院推翻证券交易委员会一项规定,该规定要求对冲基金顾问在投资顾问机构进行登记。
联邦上诉法院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具有任意性,因为其使100人及以上投资者的基金免于投资公司法案的监管,但是,却强制有15人或以上投资者的基金接受令一法案的监管。 该诉讼于04年底由位于纽约欢乐谷的Opportunity Partners提起。 (王金花 编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