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FSA:若Nasdaq并购LSE美法律将不得以应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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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16:53 世华财讯 | |||||||||
英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表示,若伦敦证交所被美国的纳斯达克收购,美国规则包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将不能应用于在LSE上市的公司。 综合外电6月12日报道,英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表示,若伦敦证交所集团(London Stock Exchange
FSA在一份声明中称,FSA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都不认为,美国对LSE具有控制权就要把美国的规则包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应用于在英国上市的公司。 纳斯达克已累计持有LSE25.1%的股份,成为LSE最大的股东。 (李爱娟 编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