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限额取消 为8751亿美元外储减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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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2:2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李若愚)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自2006年7月1日开始,该局不再核定并下达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境内投资者从事境外投资业务的外汇需求可以得到充分满足。 所谓“境内投资者”,是指我国境内的各类法人,其“境外投资”是指,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
在此之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实行分地区的总额管理。今后这种限制将被取消。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还宣布,境内投资者如需向境外支付与其境外投资有关的前期费用,经核准可以先行汇出。 国家外汇管理局解释称,本次调整是为了贯彻实施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便利境内投资者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 今年4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在公开场合表态说,鼓励境内企业对外投资有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自2002年以来,我国外汇储备持续较快增长,到今年3月底已高达8751亿美元。外汇储备高企形成持续较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从而加大了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的潜在压力,也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开始为外汇储备减压。今年5月1日,境内居民购汇的审批额度被放宽,同时允许境内居民通过银行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境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