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普呼吁正视Basel II实施后风险资本的可比较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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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18:56 世华财讯 | |||||||||
[世华财讯]随着新巴塞尔协议开始推动实施,标普基于维持评级的可比较性及评级方法一致性的考虑,目前正针对在此新制度下,如何提高国际间资本充足率的可比较性进行研究。 标准普尔5月24日消息,在24日发表的一份名为“顺应新巴塞尔协议(Basel II),标准普尔致力于提升全球资本比率的可比较性”的文章中,肯定了即将于2007年至2009年间
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Bernard de Longevialle表示:“尽管新巴塞尔协议将使银行在衡量风险敏感性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根据新巴塞尔协议计算出的银行资本比率的可比较性则较低。 新制度除了在实施方面为各国提供多项选择外,监管机关还被允许以不同方式来衡量同一风险类型,这些都可能造成银行彼此间资本需求明显不一致的后果,甚至同一国家内的银行亦可能出现此种状况。” 新巴塞尔协议第三支柱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程度以加强市场约束力量,应能帮助市场获取有关银行风险结构及风险管理系统方面的宝贵信息。为了能够找出各银行计算资本比率的不一致处,明确披露比率计算方式实有其必要。然而,要做到这点需要为市场参与者留有时间并提升其专业水平。 正如标准普尔曾在2004年10月21日所发表的“新巴塞尔协议:一场银行的演化,而非革命”一文中指出的那样,标准普尔对于不同资产类别与业务产生的相关风险,以及必须针对此类风险计提资本的多寡所持的看法,可能与监管机关的看法有所不同。 Longevialle先生表示:“我们计划利用可以获得的信息,来追踪银行计算资本比率不一致的地方,并研究如何调整在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所计算出来的银行资本率。我们的目标是确保评级的可比较性以及评级方法的一致性,并以我们的资本计算方式来弥补法定资本比率计算方法的不足,最终促进国际间资本的可比较性。” (孙海琴 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