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首次取缔网络炒保证金 将处罚违规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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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4:2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徐以升 发自北京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周五发布通告称,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和当地公安机关近日依法取缔了天津财智外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网络炒汇窝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外汇局表示,网络炒汇实质是通过互联网开展外汇保证金(外汇按金)、外汇期货等
外汇局称,目前境内各种媒体上所载境外交易提供商都未获得过境内经营许可,某些投资或咨询公司、代表处组织境内居民个人参与这种交易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投资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不受我国法律保护。此外,外汇局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和事实情节,对违规机构和居民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机构和个人,有关司法部门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