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维亚总统:欧洲能源公司不能具有控制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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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1:41 世华财讯 | |||||||||
玻利维亚总统莫拉莱斯表示,在该国天然气资源国有化之后,欧洲能源公司可以从投资中获利,但不能具有控制权。 综合外电5月15日报道,玻利维亚总统莫拉莱斯(Evo Morales)15日对欧洲议会表示,欧洲能源公司可以从其在玻利维亚的投资中获利,但在该国天然气资源国有化之后不能有控制权。
莫拉莱斯称,他理解石油公司希望从投资中获得收益,没有没收或驱逐任何公司。在玻利维亚已经进行投资的公司将有充分的权利收回投资,但他们将成为合作伙伴,而非自然资源的拥有者。 他指出,玻利维亚拥有巨大的财富,但同时也很贫穷。为了应对贫困,政府需要分配财富,将不得不首先进行国有化。 莫拉莱斯于5月1日颁布法令国有化该国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命令军队守卫天然气设施。他还下令,那些在该国1990年代私有化浪潮后接管业务的外资企业就合同进行重新谈判,向玻利维亚及其国有的石油公司移交多数控制权。 (王兴亚 编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