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股东否决修订与母公司间法律协议的提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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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 09:50 世华财讯 | |||||||||
[世华财讯]中海石油2日表示,公司股东反对修订与未上市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间法律协议的提议,该修订提议可赋予母公司收购海外上游资产的权利。 综合外电1月3日报道,中国海洋石油(中国)有限公司(CNOOC Ltd., 0883.HK, 简称:中海石油)在2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若干独立股东于12月31日均反对与未上市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 CNOOC)签署的“不竞
原先的“不竞争承诺”规定,中海石油可独家从事中国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还包括在海外的上述业务。根据拟议的修订,母公司以及母公司的附属公司将可参与上述中海石油享有的海上业务以外的中国国内和国外的业务。 中海石油在公告中称,对这样的结果感到遗憾,但公司对少数股东在该问题上的决定表示尊重。修正后的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目前享有的权利。 中海石油表示,如果修订后的“不竞争承诺”协议获通过,按照协议规定,中海石油将从母公司那里获得那些符合中海石油利益的项目。 中海石油拒绝评论少数股东否决修订提议的原因以及在未来是否会重新提出修订。 (龚山美 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