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举债规模将在2006年2月中期达到立法规定的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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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6:57 世华财讯 | |||||||||
[世华财讯]美国财政部长斯诺12月29日向国会领导人表示,美国政府举债规模将会在2006年2月中期达到美国立法所规定的8.18万亿美元的上限. 综合外电12月29日报道,美国财政部长斯诺12月29日向国会领导人表示,美国政府举债规模将会在2006年2月中期达到美国立法所规定的8.18万亿美元的上限,为了避免使债市动荡,国会立法部门应该尽可能地提高这一上限。
他说,“ 如果财政部为避免破坏这一债务规模的限制,而采取全部合法及谨慎措施的话,预计财政部为政府运作所提供的经费不会超过2006年3月中期”。“我已经书面请求国会尽可能提高举债规模的上限”。 斯诺在书面请求中写道,“美国政府的完全信用担保是独一无二的资产,它是美国成为世界资本市场领导者的基础”。“如果不能及时提高举债规模的上限,就会威胁到美国在全球资本市场上的重要位置”。 举债规模限制是指美国债券的销售额度。美国国会自1917年开始强制实行举债规模限制的法律。 (梁飙 编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