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指引明确银行间外汇市场一级交易商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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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 0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 |||||||||
6月2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网站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一级交易商准入指引》(下简称《指引》),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外汇一级交易商提出了具体的执行办法。 根据《指引》,外汇一级交易商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与其进行外汇交易,并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履行做市义务的外汇指定银行。作为央行的交易对手方享有央行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要承担“进行外汇交易时诚实守信,提供市场最优报价;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央行称,引入外汇一级交易商是为了“有效执行货币政策,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将具体负责央行对外汇一级交易商的管理和交易,外汇一级交易商的名单、央行与外汇一级交易商的交易情况等信息均不对外公布。 “央行主要通过一级交易商间接调控市场。”《指引》刚刚颁布,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彭向东接受本报采访。他表示,农业银行正在申请一级交易商。 “央行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间接调控是更市场化的手段。”彭向东分析说,原来普通商业银行通过做市商银行最终和央行进行平头寸,央行每天都需要和多家做市商银行进行交易并最后出清头寸;而新制度下,由一级交易商进入市场和其它银行、做市商进行交易,而央行只需要每隔若干天跟一级交易商进行最后的头寸出清即可进行市场调控。(高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