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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自4月28日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8:11 世华财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则保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4月27日消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中
国人民银行决定从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中国

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利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确保此次
利率调整
顺利实施。

  以下为人民币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调整前利率调整后利率

  贷款

  其中:6个月5.225.40

  1年5.585.85

  1-3年(含)5.766.03

  3-5年(含)5.856.12

  5年以上6.1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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