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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掉期24日出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 16:33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徐 炯 上海报道

  4月14日,就在中国人民银行发文放行QDII,外管局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定的同一天,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共同发布了《关于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系统上线的通知》。

  根据《通知》,外汇交易中心目前正在积极做好银行间人民币外币掉期交易系统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定于2006年4月24日正式推出外汇掉期交易。

  为了使得外汇掉期顺利进行,外汇交易中心将在4月19日进行会员联网测试,并要求会员提供有关反馈测试意见。并与4月24日正式上线运行。

  根据国家外管局的规定,银行间远期市场会员可在取得外管局远期会员备案通知书起6个月后,通过外汇交易中心,自行开展套期保值、头寸结构调整等为目的的人民币与外汇间的掉期交易。

  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了此次获得外汇远期交易的54家会员,均为已经在2005年10月24日前获得远期备案通知书的银行机构。

  首批可参与外汇掉期的银行中,包括了四大国有

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国家
开发银行
、进出口银行等国内银行。

  另外,可参与外汇掉期交易更多的是外资银行会员。包括花旗、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在内的40家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获得了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资格。

  实际上,去年年底,央行已经和商业银行悄然进行了外汇掉期交易。

  2005年11月25日,央行向国内10家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以数量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60亿美元的掉期操作,央行约定当日以8.0805的美元兑人民币汇价向这些银行卖出美元,而一年后再以7.85元的汇价买回。

  不过,第一次央行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却由于各种原因,最后导致部分流标。其后,央行至少还进行过一次掉期交易,不过有关交易的价格、数量均未公布。

  链接:

  所谓外汇掉期,是交易双方约定以货币A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B,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用货币A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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