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公安部警告投资者远离非法网络炒汇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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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9: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李薇薇、刘奕湛) 北京、天津等地近来出现了一些以外汇、投资信息咨询为名,诱骗国内投资者从事互联网境外炒汇活动的公司,网络炒汇活动呈扩大之势。为此,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特地提醒社会公众,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外汇交易,远离非法的网络炒汇活动。 记者27日从公安部了解到,现在有些公司通过外汇咨询、讲座和朋友介绍等方式招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文件,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此外,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上述公司为客户提供网上炒汇交易平台,由其工作人员代收保证金,诱使客户进行外汇按金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非法经营行为,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由于网络炒汇公司的合作伙伴系境外企业,其资信资质我国监管部门不掌握。据调查,一些网络炒汇公司所声称的境外合作公司竟然在所在国没有注册。另外,客户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网络炒汇公司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更无保障,一旦这些账户资金被转移甚至销户,客户将蒙受损失。因此,国内投资者参与网络炒汇,不仅违法,而且面临着较大的资金风险。 ”这位负责人说。(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