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宽非美元货币波幅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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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10:05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于扬)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就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除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每日仍在央行公布的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中间价上下1.5%的幅度内浮动。 通知还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公布的
外汇指定银行可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省、自治区的边贸地区加挂人民币兑毗邻国家货币的汇价,其买卖价差自行确定。 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中间价,由外汇指定银行以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为基础参照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和调整。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0.8%,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4%。央行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人民币汇率实施监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