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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经纪公司出世 外汇交易中心重新定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 11:39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刘兆琼 马宜 上海、北京报道

  11月8日,国内第一家货币经纪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获准筹建。从此,无论是在外汇市场上、货币市场、还是在债券市场上,上海国利可能会成为各类交易主体最常致电的对象。

  “但是由于中国的市场交易量太小,各个交易主体的信息都能够比较充分的沟通,货币经纪公司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业内人士评论认为。

  半路黑马

  作为首家货币经纪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英国德利万邦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上国投持有67%的股权,德利万邦持有33%的股权。上国投将派出董事长,而德利万邦主要派出具体经营管理方面的人员。公司成立之后,将开展境内外外汇市场交易、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等经纪业务。

  货币经纪公司可以大大提高市场的流动性、降低了交易风险和成本,使得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理想价位的所需资金。

  其实,德利公司于1994年就进入中国,成为第一家在上海开设代表处的外资货币经纪公司。2004年9月,德利集团并购了位居行业第三的Prebon Yamane公司(万邦有利),成为世界排名第二位的货币经纪公司。

  而在合并前,德利集团在和上海国际集团谈判,万邦有利也已经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业务合作的谈判。之后,万邦有利转而加入德利与上海国际集团的谈判中。而英国毅联汇业则开始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就组建合资公司开始谈判。

  而对于上海涉足建立货币经纪公司,一位业内人士此前向本报透露:“上海市政府希望可以建立一个由自己管理的货币经纪公司。为此,上海市政府高层还为此事同当时的央行高层特别讨论过。”

  上海无疑对货币经纪公司寄予着很多期望。在2001年《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中,货币经纪公司赫然列于几大计划之中。2002年2月,“积极探索建立货币经纪公司”更是被郑重地写入了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并且,上海也一直是货币经纪公司在全国惟一的试点城市。

  现在看来,上海的这一热情终于得到了中央的首肯,具有上海市政府背景的上国投成为首个合资货币经纪公司的中方合作者。

  上国投为上海市政府直接投资控股,以金融信托为主的综合性企业和对外筹资机构,由上海国际集团控股。除拥有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两家金融子公司外,上海国际集团还发起设立了华安基金和在香港注册并上市的沪光基金等,并参股了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申银万国证券等十余家金融企业。

  “我们初期的主要客户都将是商业银行,目前对于未来的业务开展还没有明确的规划。” 杨德红告诉本报。

  “由于外币对人民币的交易暂时还没有开放,成立之初,主要将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外币对外币交易这些最简单的品种先做起,其他的任何银行间交易业务,只要银监会批准,我们都可以做。” 德利万邦一位工作人员向本报表示。

  目前,国内的外汇市场的业务主要是外汇拆借和外汇买卖两大类。由于国内尚无专门的货币经纪公司,相关业务部分由中国银行实施,部分则由外汇交易中心经纪部操刀。 

  由于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货币经纪公司目前能够做的业务非常有限。 “货币经纪公司只能等待中国的汇率改革进一步深化之后,才能真正建立外汇价格的发现机制,推出货币经纪公司也是汇改的重要步骤。”业内人士称。

  此外,货币经纪公司还存在费率问题。“货币经纪公司收取的费率应该是自主定价,但是在国内,可能还是由央行来统一定价。如果是统一定价,货币经纪公司就失去意义了。”

  外汇交易中心重新定位?

  此前呼声很高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毅联汇业的组合,却没有在首轮入围,这让业界颇感意外。

  外汇交易中心自1994年成立后,一直是国内惟一的货币经纪平台,为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但在体制上,作为央行直属的事业单位,它同时又要肩负起监管市场的职责。交易、信息和监管“三大平台”融于一身,外汇交易中心不得不一直处在既是游戏者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地位。这一双重定位一直在业界备受争议。

  按最初的设想,通过合资,交易中心的交易和信息功能可以与其监管功能彻底分离。原有的交易中心仍保持其监管职能,而交易和信息功能则由新成立的合资货币经纪公司执行,这无疑为解决长期以来交易中心的体制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的电子交易平台,成立十年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已经具备了相当完善的硬件交易系统,对承担货币经纪公司的角色具有天然的优势,在此基础上设立货币经纪公司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其实,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最早开始与外资公司洽谈合作的。2003年7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二部内的声讯经纪小组改组为货币经纪部,曾被业内人士看作组建合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前奏。

  今年4月初,有报道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毅联建立合资公司的谈判已经结束。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在未来的合资公司中,中、外方占股比例为51∶49。

  今年8月11日,银监会颁布实施《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将在我国建立货币经纪制度,并规定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必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这实际上已经将外汇交易中心的货币经纪合资路设置了障碍。

  “外汇交易中心作为监管机构和交易平台,不适宜参股以盈利为目的货币经纪公司。这应该是外汇交易中心意外落选的主要原因。”一家外资银行的董事总经理表示。

  外汇交易中心交易职能的分离随着与外方谈判的受挫又开始前途未卜了。

  与此同时,在10月27日,央行最终批复了交易中心《关于本币市场有偿服务的请示》,允许交易中心本币市场施行有偿服务,但在制订具体收费办法时,仍旧按照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

  在此之前,从1996年到现在接近十年的时间中,外汇交易中心在人民币交易一直都采取对会员免费的政策。人民币业务所花费的交易开发成本和系统维护费用一直都以外币业务收取的费用予以弥补。

  “有偿服务也是市场化的方向,这样可以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外汇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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