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紧锣密鼓的专项行动体现出监管对违法违规现象不留死角的高压态势”。日前,证监会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共18起案件,专门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及时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证监会表示,从案件调查情况看,亲友之间传递内幕信息比较普遍。内幕信息法定知情人直接交易减少,向亲友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的情况逐渐增多,近四成案件涉及内幕信息多级多向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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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现改名为兆新股份)内幕信息形成于2014年10月2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全程参与公司定向增发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2014年11月,陈某好友、港商余伟业的账户买入41.2万股彩虹精化股票,交易金额为4995790元,资金来源为买入股票当日其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转入的500万。

而在彩虹精化公布定增消息的一周后,“余伟业”账户又相继卖出彩虹精化股票,从中获利250余万元。

如此精准的“踩点”交易引起了稽查部门的关注。在经过调查以后,稽查部门认为此次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该案件于2015年4月由证监会交办给深圳证监局调查。

一场高尔夫球场的会面成为了内幕稽查的关键

 

在调查的开始,余伟业和陈某均否认内幕信息泄露。在无法获取他们联络接触等证据的情况下,稽查人员选择从侧面出击,围绕内幕交易认定的几个环节展开深入调查。

针对余伟业和陈某声称的两人接触很少,稽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两人某一天均与一家高尔夫球场有联系。以此为突破口,稽查人员认为两人存在见面接触的可能性。随着调查的深入,稽查人员发现两人社会职务其实都有交叉联系的地方。

稽查人员认为余伟业关于基于公开信息买入的理由,不足以解释其交易行为的异常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交易当天余伟业突然大额转入五百万资金,买入的决心显然非常坚定。但稽查人员从当日大盘情况来看并无发现异常,没有支撑他如此举动的相关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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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男,原华为副总裁,任正非指定的接班人,外界眼中的天才少年、人生赢家,因卷入内幕交易风波而身陷囹圄。

2017年1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一男内幕交易华中数控股票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李一男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700余万元,并处罚金700余万元。据新浪财经从广东省高院了解到,近期二审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回溯至2014年4月中旬,深交所的大数据监控平台发现,“刘某”、“苏某”等多个账户交易异常,在短时间内集中、大量地买入华中数控股票。

调查组经过反复地甄别、筛选,最终锁定了新的重组项目这一内幕信息。经过比对分析多个可疑账户后,多个渠道锁定刘某、苏某的账户实控人是李一男,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并从账户和信息两方面入手,“两条腿走路”实施调查。

对于获取内幕信息一事,李一男起先拒不承认、拒绝配合,但当稽查人员通过调查,最终获取了大量客观证据后,李一男才恍然醒悟自己可能惹上大麻烦了,他心里打鼓、着实慌了。随后,李一男曾主动前往证监会案件调查部门,向稽查人员递交申诉材料并向稽查人员出示他与李晓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资料,意图证明聊天内容未涉及内幕信息,然而证据确凿、于事无补。

这样高智商、高学历却并不热衷物质财富的人,说他选择内幕交易是贪得无厌未免不妥,但李一男的经历的确也警醒了人们,即使是他这样早就实现财务自由的有钱人,也抵挡不住赚快钱的诱惑,守法意识淡薄。可能李一男在买入股票前也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件事上跌跟头。

在被拘留之前,李一男正在进行他自称的“最后一次创业”,当时他曾在自己的新浪微博这样写道:“不管对多少事情失望,都没有理由对最好的时代失望。这是最好的时代,互联网赋予我们每个人最好的机会。 虽已过不惑之年,但人生如若初生,做点有意思的事,给岁月以痕迹。”


结语:内幕交易破坏了证券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扰乱了证券交易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证监会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共18起案件,其中15起案件已经完成现场调查,陆续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笔者认为,防范内幕交易,不仅要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还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来共同打击内幕交易,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形成有效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