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重启被市场过度热捧

凡是行业规划出台,相关公司的股价总要有所表现,25日早盘,核电相关个股股价大多出现明显上涨。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新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一)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二)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三)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在此次系列规划出台之前,因为日本核泄漏的影响,我国国内的核电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现如今至少行业预期明确了很多,因此市场将系列政策解读为利好。

但是我的第一反应还是偏负面的:只安排沿海少数经过充分验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是不是因为着一些上市公司投在内陆核电项目上的钱该打水漂了?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要求最新标准,目前这些市场热炒的设备供应商,到底能不能达到这些“最高最新”的标准?

微博网友令狐海洋021表示:“核电重启了,今后只在沿海建设,只采用三代技术机组。国核受益,中核和中广核杯具;十二五建设目标4000万千瓦,远低于预期目标。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核电机组41台,建成后装机容量已经超过4000万千瓦。这次重启对核电行业是利空啊。”

我又看了一些机构的观点,同样偏谨慎的居多,认为蛋糕整体变小,吃蛋糕的门槛提高,建议回避相关个股炒作。

 然而市场还是非常热情,几家设备供应商全部大涨,就连明显受到负面影响的*ST赣能、赣粤高速这些投资于内陆核电项目的公司,盘中一度都出现一定幅度的拉升。这是不是有些无厘头呢?

核电行业风险不宜由公众承担

笔者不是核电行业分析师,对于行业公司的具体影响,大家还是要看专业的研究报告;但是核电这个问题引起笔者思考的是,这样一个行业到底适不适合成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拿投资者的钱砸到这个行业里?

第一、核电行业本身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作为并不算新的“新能源”,核电的技术相对成熟,但核电引发的问题同样要比其他新能源行业要剧烈很多,海外核泄露的危害大家也都看到了。目前政府提高门槛,稳妥建设的思路,我个人还是非常认同的。

绝大多数公众投资者完全不具备分析核电行业的能力,除非你是相关领域的科学家,或者你和科学家很熟,确定他们能给您合适的建议,对于这个行业才能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第二、核电行业的政策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内陆省份的核电项目同样是政府推进的,目前直接叫停的还是政府,这直接涉及到多家上市公司的投资和股民的利益。

绝大多数公众投资者,并不具备对这一行业政策预期的能力。除非你是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或者你和相关政府官员很熟,你才能领先市场一步,准确进行投资操作,避免巨大的政策风险。

核电项目的运作非市场化因素较多。参与核电项目建设的基本是国企,核电装备企业的客户都是国企,投资、交易行为往往不符合基本的市场逻辑。作为普通投资者,几乎完全无法影响其运作,只能在一边干看干等。

除非你是相关企业的内部人士,或者你跟他们很熟,否则你面临的风险要多很多。

涉核电上市公司应加强风险提示

笔者一向有个观点,正常的公司,只要你情我愿的买卖,都不应妨碍其上市,就是一张卫生纸一条内裤都不应该歧视,业绩差、亏损也不应该歧视,不能随便不让人家上市,或者随便让人家退市。

但关于核电行业,我还是提出了几条“不宜上市”的逻辑。因为这些企业或者部分企业行为,离“正常的公司”还比较远。即使是石油、电力、金融等管制非常明显的行业公司,也比核电这门生意要市场化很多。

就证监会的监管思路来说,希望上市公司对未来的盈利、分红做出预测,如果业绩变脸,保荐机构也要负责任。然而,面临如此行业风险、政策风险的上市公司,他们自己有什么本事预测呢,保荐机构又有什么本事去预测远远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东西?

木已成舟怎么办?对于已经上市的核电企业或者参与核电项目的上市公司来说,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事毕竟已经干完了,虽然把钱投到了这样一门不确定性很大的生意,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对投资者负责。

对投资者负责,也就是要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我翻翻赣能股份(现在已经*ST了)的公告,这家江西的国企很不幸参与了“内陆核电项目”,但同样遗憾的事,当初的公告里只有例行公事的“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等措辞,并没有明确揭示出可能因为政策调整导致投资彻底失败等风险。

当然,对于投资者来说,因为行业特点也不能完全指望信息披露到您满意的程度,也不能完全靠上市公司自己来提示风险;如果对这个行业疑虑较多,用脚投票也是一个选项。

撰稿:杨宇

(作者不持有相关个股任何多头或空头头寸)

核电是一门不确定性很大的生意,其风险不宜由公众投资者来承担,核电相关上市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我来评论】 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