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敢不敢明着卖“地沟油”产品?

最初揭出这个事的报道中提到,为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健康元子公司不惜漠视生命、罔顾法律采购地沟油制药。据公安机关侦查,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焦作健康元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产品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已广泛流向医药市场。

刚看到这个新闻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非常愤怒,这治病的药吃了没准要得病,无良商家实在太可恶了,祝他们全家天天吃地沟油……但随后又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先看看各方反应再说。

我发现确实有不少人同情健康元,认为所谓地沟油是媒体被夸大了,只是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含地沟油的豆油”,且经过无数道先进的处理程序,不会有什么毒素残留,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更严格的标准也检测不出来,产品质量没问题,这公司被冤枉了,被无良媒体和“妓者”给搞了。

健康元电话沟通会上专家的说法是,地沟油没有影响到产品质量。公司还表示,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有科研机构愿意开展有关地沟油在制药方面的研究,“我们可以进行赞助”。

当然,随后其他一些药企却表示,吃了他家的药还是会有风险的。自己“自证清白”说没问题,但同行却说有问题,各自站在利益上说话。

作为非专业的看客,还是无法得出结论。

我们暂且再退一步考虑。事实上,我个人并不反对健康元采用地沟油加工任何药品,但是需要一个前提,你要明确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充分知情;正如我不反对某些人提供粪便加工的食品一样,但需要明确告知,就算吃了没事,我相信在人类食物匮乏到某个极限之前,人群中只有极少数人愿意尝试。

要想“自证清白”,我觉得健康元有必要在自己的产品以及下游公司的产品上标注:“本产品的原材料之一是含地沟油的豆油,但是经过了无数道科学处理程序,质量完全可靠”。有了这一句话,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愿意买的接着买倒也无所谓。

我相信公司肯定不敢明着这样卖吧。另外,健康元准备资助科研机构进行地沟油制药的研究,如果有了成果,千万不要藏着掖着,要告诉大家才好嘛!

地沟油倒也没帮健康元压低成本

当然,媒体的报道确实有偏差,其中有这样一段,广为流传,我觉得有些问题。

“2010年,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9.41亿元,实现净利润约为3.39亿元;焦作健康元当年净利润占健康元净利的近一半,7-ACA营业利润率也同比增加17.8个百分点至43.34%。而今年上半年,自称完全改用正规豆油的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 2.29 亿元,同比下降约 53%,对健康元净利润的贡献为负5100万元。”

很明显,如果根据这样的推论,是否采用地沟油,对健康元的业绩影响巨大,他们家之所以采购地沟油,罔顾法律,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牟取暴利。但是如果仔细一算,根据这篇文章的报道每吨地沟油便宜了2000元左右,1.45亿地沟油便宜了不到20%,实际也就3千多万,并不是利润巨幅变化的主要原因。

而今天公司的回应表示:“就报道所述焦作健康元采购大豆油价格比均价低2000元的不实报道,本公司澄清说明如下:焦作健康元向惠康油脂公司采购系正常的招标采购,经对比同时期采购合同发票,本公司同时期向多个供应商同时采购价格趋同。”

看了这公司的公告会发现,这“地沟油”买的并不便宜,甚至是比从焦作市粮食局油脂储备库买的要贵几十块钱一吨。如果公司这块没有撒谎,那么实际上健康元确实不是因为公司的压低成本,逐利行为,而大量使用“地沟油”。

说到这里,我们不是替健康元辩护,而是指向质疑的另一个方向。企业并没有因此而获得暴利,谁获得了好处?

健康元采购负责人是责任人还是替罪羊?

我们再退到没有道德底线的程度考虑这个事,如果“地沟油制药”真的给企业带来暴利,虽然不符合投资者的长期利益,但至少短期能给投资者带来些蜜糖味道的毒药,毕竟目的是为了给股东挣钱。

可压根这个钱并没有挣到投资者口袋里,健康元使用劣质油的行为,并非完全出于企业利益考虑,更大的可能性是个人或者管理层多人中饱私囊,利益输送到部分人的口袋里。这个质疑虽然是本人臆测的,但健康元莫名其妙的逻辑和事件处理中的奇怪动作,似乎反过来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再回顾健康元的几个说法:健康元是受害者,不是施害者,他们也不知道采购的豆油掺了地沟油;现有的检测手段,无论是国家的还是企业的标准,都没有任何办法检测出掺了地沟油;即使掺了地沟油,做成的药也没问题。

如果承认这几点,姑且相信他们“自证清白”的内容,健康元就是被冤枉了,不仅健康元被冤枉了,还牵出了另外两个被冤枉的对象。其一是给健康元提供劣质地沟油的河南惠康,他们也“被冤枉”了,他们家和健康元完全是联合起来干了件好事,将地沟油废物利用,且没有危害。这一点基本处于扯淡,不多说。

另外,健康元电话会议中表示,健康元去年8月份发现有问题,已将涉及该事件的采购总监开除。这也就是第二个“被冤枉”的对象。

为什么要把采购部门的负责人开除掉?按照健康元的逻辑,整个事件是冤枉,那么无论“不知情”还是“知情但没有危害”,这个采购总监也都没有什么责任嘛?如果认定媒体对健康元的质疑是不成立,健康元开除掉自己的采购负责人就完全没有必要。

很显然,这背后可能还有一些东西尚未公开,以市场价买来了劣质油,采购负责人至少有中饱私囊的嫌疑。只要这个人有问题,作为负责采购的高管,那么也就说明健康元这个公司的问题。而且,是不是只有这一个人有问题,还只是个替罪羊?

健康元的“自证清白”很难成立。采用劣质地沟油作为原料不仅仅是商业道德的问题,也体现了公司治理内控失灵的问题,利益受到侵害的可能不仅仅是国内外消费者,也包括健康元的投资者。 【我来评论】 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