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

地方政府纵容李嘉诚囤地 多项目4年仅完成1%开发

        多年来,“长和系”在全国近十个城市十余个项目,均通过“蜗牛式”开发方式,延长土地开发周期从6年到10多年不等。
        梳理“长和系”旗下和记黄埔、长江实业多年的业绩报告可发现,在上海、广州、深圳、中山、南京、长春、大连、武汉等城市,这两家企业要完成地产项目的1%,大部分需要长达4年以上。
大洋网 | 2014年7月31日00:16

李嘉诚旗下和记黄埔低价囤地 地方不敢轻易得罪

        过去十多年的楼市黄金期,让很多开发商靠着囤地就能赚取暴利。这在李嘉诚旗下的和记黄埔(00013.HK)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通过延长土地开发周期,和记黄埔曾让旗下的项目的房价或地价在六七年间暴涨几倍,一个极端的例子是上海御翠豪庭项目,最后一期的房价已是当初楼面地价的20多倍。
第一财经日报 | 2014年8月1日01:46

李嘉诚在内地囤地总值近400亿元

        数据显示,长和系在全球拥有土地储备为2092万平方米,其中,内地的土地储备高达1652万平方米,占近8成,总值近400亿元人民币。
参考消息网 | 2014年8月4日13:33

回应

长和系否认囤地 称希望尽快完成并出售项目

        长江集团对多家媒体回复表示,长江实业及和记黄埔在内地之土地发展项目均依国家法规进行,并不存在囤地之情况。长江实业及和记黄埔并没有囤地的意图,一直希望尽快完成发展及出售项目,以便套回资金进行再发展。

李嘉诚:没政府部门反驳

        外界对长和系的囤地质疑,从未间断。但几乎每一次为“囤地”辩护时,长和系总能把责任推到地方政府身上,而且后者从来都不予反驳。正如李嘉诚所言,至今“内地未有一个政府部门正式发函反驳”。
时代周报 | 2014年8月7日06:30

深度分析

杨红旭:“先囤地等升值”是港资企业惯用开发模式

        杨红旭介绍,先拿地,等待土地升值或周边配套齐全以后在开发,是港资企业惯用的模式。“因为港资企业的负债率低,融资成本也比国内企业低,但是,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港资企业日后的财务成本将升高。”杨红旭说。
中国广播网 | 2014年8月3日11:11

业内:长和系有选择地低效率管理

        长和系内地项目进展缓慢,除了被外界一直诟病的囤地论外,据记者了解,这还与总部不放权的管理架构直接有关。
        “香港总部对各内地分公司的把控相当严格,很多事情只有走过繁琐的申请、审批程序后才能正式启动,” 一位已离职的长江实业上海公司员工张小姐(化名)对记者透露,一个项目是否要开工,分公司领导没有决定权,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向香港总部请示,并随时汇报最新动态后才可以决定,“凡事事无巨细都要向香港总部进行汇报,而项目开发又涉及到施工、设计、材料等多方面,因此如果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想获得审批,流程走下来就需要很长时间。”
时代周报 | 2014年8月7日06:30

长和系大户特权:囤地是房企和地方政府博弈结果

        “在长和系部分核心区域核心地块出现长时期未开工或建设周期特别漫长的背后,很大程度上,背后是房地产企业与地方政府的一种博弈结果,”上海某开发商代表对分析说,我们看到的则是妥协的产物。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长和系等知名房企拿下的区域重点地块,例如上海长实真如项目,对一个地区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名企的引入和项目落地,也常是地方政府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以至于在遇到土地闲置、囤地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在严肃处理时多少会有更多的顾虑。
时代周报 | 2014年8月7日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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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背景

        近期多地掀起土地增值税“清缴风暴”,但李嘉诚“长和系”旗下的和记黄埔、长江实业和新世界并未在清缴名单之列,引起广泛关注。媒体指责“长和系”完成地产项目的1%需要4年时间是有意囤地。记者调查发现,“长和系”部分囤地项目的周边楼面价已超地价近20倍。

长和系涉嫌囤地项目一览

北京

北京昌平区十三陵镇住宅项目    

上海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4地段世纪汇项目    

上海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X3-2地块   

上海

上海静安区新闸路世纪盛荟广场   

重庆

重庆杨家山商业及住宅发展项目

重庆

重庆两江新区照母山住宅发展项目

珠海

珠海淇澳岛柏涛湾

深圳

深圳福田区G/M及H地块商业发展项目

惠州

惠州大亚湾澳头住宅发展项目

中山

中山翠丽湖住宅发展项目

江门

江门银湖湾住宅发展项目

武汉

武汉江汉区老浦片商业及住宅发展项目

闲置土地处置

        根据我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开发商闲置土地,如果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不做相应处罚,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但如果是企业原因而导致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需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将会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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