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酒厂于6月30日被媒体质疑因鉴湖水受到污染,已经使用自来水酿酒,不应继续享受“绍兴酒”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目前在售产品涉嫌虚假宣传等。
该公司于7月1日发布了澄清公告,但该公告对公众最为关注的实质问题进行了回避,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用自来水酿酒。媒体认为古越龙山的澄清公告与事实仍有较大差距。
撰写本文的新闻记者通过走访调查,与当地居民聊天了解到,鉴湖水已经被污染了10年,古越龙山因此使用自来水酿酒。由于不再使用鉴湖水,古越龙山不应再享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而古越龙山从未对进行过公告和披露,或设计虚假宣传。
针对传闻,6月30日晚,古越龙山发布澄清公告称,古越龙山酿造用水是经过处理的鉴湖源头水;符合“绍兴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水源要求;公司曾于6月11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司酿酒用水没有受到污染,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综上,公司不存在信披误导。
对于鉴湖水源头水质监测以及古越龙山所涉及的取水口选址、水质状况等问题,古越龙山董秘周娟表示,环保局的回答更有说服力。
此前6月11日,古越龙山就曾发布公告称,绍兴市环保局对鉴湖水质的监测断面,并非公司酿酒用水的取水口;公司酿酒用水不在上述断面区域,没有受到污染;同时公司目前的酿酒用水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古越龙山在公告中表示,绍兴市环保局发布的绍兴市环境质量月报对鉴湖水水质的监测选取了两个断面:一是湖塘大桥断面;二是鉴湖大桥断面,并非公司酿酒用水的取水口。此外,公司酿酒用水不在上述断面区域,取水水源并没有受到污染。古越龙山同时表示,公司还自建有水处理系统,酿酒用水都经过水处理系统,以确保水质的安全,公司还强调,目前的酿酒用水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独家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黄酒、白酒、饮料、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等。
古越龙山生产的每一款黄酒都注明原材料之一为鉴湖水,配以“汲取鉴湖冬水为血脉,清冽冰纯”等宣传语句为卖点;同时其黄酒外包装上,都印有“绍兴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标志。
2000年1月3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对绍兴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绍兴酒也成为中国首个原产地域命名保护产品。之后,古越龙山、会稽山、塔牌、中粮、女儿红、王宝和6家黄酒企业被批准使用绍兴酒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注册登记(后来慢慢增加到15家)。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即称为原产地域产品。”
同时质检总局在公告中明确,“绍兴酒原产地范围以《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的鉴湖水域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