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一:初审通过理由为何不公开?

据媒体报道,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最早是在2001年9月13日,期间“国酒茅台”一共注册了9次,最近的注册时间显示为2010年6月9日,不过每次均因“国酒”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而被国家商标局驳回。那么,这次商标申请初步审定获得通过,理由是什么?是因为国家的相关规定改了,还是因为茅台享有特权?

一直以来,“国酒”代表着行业尊享的地位及社会对产品品质、价格、服务、企业文化的信任,被认为是一种公共资源,不应被一家独享。“国酒茅台”到底是指代表中国产的酒,还是指质量很好的酒,消费者并没有清楚的认知。茅台生产的个别白酒产品尽管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但不能因此认定其提供的相关商品已达到“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或“在一国内最好的酒”的水平。

根据法律界人士的表述我们得知,从法理上来看,所谓“国酒茅台”,并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更不应该核准注册。在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也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我们期待国家工商总局公布这个通过理由,如果有一天我们能有幸看到,希望它能完美的解释我们的疑虑,让我们看看茅台是否享有特权,《商标法》等相关规定对其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来评论】

追问二:争议半月茅台为何一直缄默?

►小调查

你认为茅台注册国酒商标合理么?
合理
不合理
不好说
你认为茅台注册国酒商标会成功吗?
不会
不好说

从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初步审定通过至今,已过去半个多月了。虽然山西汾酒和洛阳杜康等酒企纷纷指责茅台种种不对,但作为主角的茅台集团却异常冷静,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正式的声明或是澄清公告。仅仅是茅台酒所在省份的副省长向外界表达了所谓的“四个不理解”。

这是为什么?不屑?不知道怎么说?还是要在沉默中爆发?难道真的如有关人士所说的,这是一场“默契的炒作”?有知情人士透露,“国酒茅台”最终申请通过的概率很大,茅台不必要参与过多的口水战。如果真是如此的话,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失望,茅台得到了想要的商标,汾酒等收获成功营销案例,而我们,只是帮他们刷了N多声望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能不能拿到这个商标对茅台来讲都不重要,提出国酒商标申请本身可能就是它的宣传营销策略。连日来,随着不断有新的白酒企业和业内人士加入质疑队伍,此事频频登上各大纸媒、网媒重要版面,并且成为微博、各种网络论坛上网友热议话题。虽然此中大多数属质疑之声,但“国酒茅台”也因此知名度暴涨。

如果是这样,茅台酒不需要立即跳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了,长达3个月的公示期,这个话题公众和媒体的关注还将持续下去。无论茅台酒厂此番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能否成功,它都已是不折不扣的最大赢家。因此,茅台可能继续缄默,来吊高大众的胃口和期待,抑或突然发声,或者借别人之口,让这场争论变得更精彩。【我来评论】

追问三:茅台真应该叫“国酒”吗?

茅台以其历史渊源和作为新中国开国大典上的“开国喜酒”在民间一直流传着“国酒”的美誉,这种坊间流传的称号可以作为美谈,也可被看成是人们对茅台的一份喜好和情感。但茅台要从商标上被封为“国酒”确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

白酒业是一个极为传统的行业,缺少其他行业的营销概念创新,这样一来,历史沉淀就非常之重要,傍“国”可以大大降低企业扩张过程中的品牌传播成本。一家进行商业化经营的企业将“国酒”二字据为己有,事实上就意味着,它带给消费者的形象是“象征国家的酒”、“一国之内最好的酒”。这种容易产生误解的排他性商标,对公平的市场竞争有巨大负面影响。

从情理上来说,市场中各路酒类企业凭借自身的能力攻占市场,进行充分竞争,茅台若通过国酒商标背书,相当于通过行政权力和法律授权的形式取得垄断,违背市场游戏规则。茅台的形象在民众观感中,随着时间推移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异化。它被贴上了“官酒”、“特供酒”、“三公专用酒”等标签,民众只能“望茅兴叹”。一个绝大多数国民一辈子都不曾品尝过的白酒,如何能够称“国酒”?

此外,如果“国酒”给了茅台使用,那么一些烟、茶企业是否都可以申请国烟、国茶?如若开“国酒”商标之先河,恐怕众多中国商标都会申请改名了,到时候,伊利、蒙牛甚至光明同样可以申请“国奶”,双汇、雨润也可以申请“国肉”,还有“国油”、“国车”等纷至沓来,这样“国”字号岂不泛滥成灾?【我来评论】

我们可以在文化意义上继续给予大熊猫“国宝”的称号,给予牡丹“国花”的称号,但不能通过法律赋予茅台国酒的称号。【我来评论】 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