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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行支行行长高山因挪用公款罪8亿 被判15年

       9月12日上午9时许,引起广泛关注的“高山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高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新华网 | 2014年9月12日10:20

高山其人

金融裸官高山:小支行行长挪8亿外逃获刑15年

       10年前,高山是中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4年时间里,与同伙成功“说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揽储到河松街支行建户存款,由此揽储业绩飙升。

       案发之前,高山的妻儿已经移居国外,高山是名符其实的“裸官”。单独留在国内的高山,大肆进行挪用公款犯罪。

人民网 | 2014年9月12日11:46

10年前的高山案

裸官高山说服26家单位开户业绩飙升 4年揽8亿

       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伙同其小学同学北京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哲,首先以高息的诱饵吸引众多手握财权的“硕鼠”前来觅食;之后,巨资长期休眠给高山和李东哲将巨资’飞弹或跳票’以充裕时间,一切就绪进行分期提现以后,通过沈阳西塔的地下钱庄把钱转移到国外。
正义网 | 2014年9月12日18:10

链接:同样是犯罪,差的怎么这么多?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研究所副手贪污挪用公款2633万 被判16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五研究所原副所长陈周坤,在担任第十五研究所产品销售中心主任期间,利用便利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方式,两次挪用公款共计2533万余元给予其女性朋友冷某实际控制的公司。此外,他还曾通过冷某的公司贪污100万公款。昨天记者获悉,一审获刑20年后,陈周坤提出上诉。市高院终审改判其有期徒刑16年。
京华时报 | 2014年8月27日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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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案经过

       ●2000年至2004年

       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袁瑛、张立滨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6笔,共计人民币28亿余元,造成6家存款单位实际损失人民币8亿余元;

       ●2004年12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河松街支行要求划转东北高速账户3.2亿元资金。高山试图阻挠法院划转资金无果后,几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离境逃往加拿大;

       ●2012年1月

       李东哲从加拿大回国投案,拒不交代涉案事实及赃款去向;

       ●2011年7月

       李东虎从加拿大回国投案,拒不交代涉案事实及赃款去向;

       ●2012年8月

       高山从加拿大回国投案,如实供述涉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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