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合约交割细则大变动 5油厂成大商所交割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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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04:4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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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记者近日从大连商品交易所获悉,为了活跃豆粕期货交易,经大商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商所将于2004年7月5日在豆粕期货交易中实施厂库交割方式和期转现制度,这次豆粕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修改是继2003年初调整豆粕合约交割地点后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豆粕以厂代库交割是指以油厂作为交割仓库,油厂根据卖方的要求将未生产出的豆粕提前出具仓单,并按照买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数量的实物豆粕,以履行交割义务。 首批被指定可以作为豆粕交割库的五家油厂分别是东莞华农、东莞中谷、统一嘉吉、广州植之元以及东海粮油。据大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大商所将在华东、华南地区厂库交割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行该制度的区域范围。 被指定为交割库的油厂均是实力以及规模非常雄厚的企业。交易所根据油厂的信用、日压榨能力和发货速度、银行开具的保函等相关指标核定了单一油厂可签发仓单注册申请表的最大数量。目前5家厂库可签发仓单的最大数量如下:东莞华农2400手,东莞中谷2000手,统一嘉吉(东莞)1200手广州植之元1200手,东海粮油(张家港)6000手。(每手代表的数量为10吨)。 作为这些大油厂来说,放弃“期货”这样的风险管理工具无疑是经营上的一大损失;对于交易所而言,如果这些企业不参与豆粕期货交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易的活跃性,势必降低大商所活跃豆粕期货的效果。 大商所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外成熟的期货市场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东京谷物商品交易所的豆粕交割都采用以厂代库交割方式;以厂代库最大的优点是可以保证豆粕交割品的新鲜、降低期货的交割成本并且为企业交割提供便利。 交易所称,本次豆粕合约实行厂库交割制度后,将豆粕交割地点从华东地区延伸到华南地区,将华东及华南地区纳入到同一个价格体系内,扩大了豆粕期货市场的覆盖范围,从而有助于促进豆粕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另外,可以使豆粕期货市场更加贴近现货市场,期货交割成本与豆粕现货贸易完全接轨,从而使豆粕期货价格成为更具有代表性的现货贸易定价基准,提高豆粕套期保值效率。 作为活跃豆粕期货的另一措施,大商所还将对豆粕期货实行期转现制度,这也是国际期货交易中普遍使用的一种交割制度,即买卖双方在达成一致后,经过交易所许可,可以将期货头寸转换为现货头寸,自行商定交割地点和交割方式。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使豆粕合约交割方式更加灵活,为现货商参与豆粕期货交易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据悉,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次理事会还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等八个细则及办法,分别对涉及风险提示、长假前调整涨跌停板与保证金、停板后涨跌停板及保证金的水平以及连续三个涨跌停板的处理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6月07日 第三版) |